法師開示篇
學 佛 答 問
問:打坐的時候手掌如何安放?
問:做殺業工作,如捕魚、殺豬、宰羊,對自己修行有沒有障礙?
問:受了五戒可否賣酒、賣煙、賣肉?
問:如何修圓通法門?
問:受了菩薩戒可否吃雞蛋?
問:我受了五戒,覺得受持不住,可否捨戒?
問:有些人認為佛教迷信,如何跟他們解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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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暢懷導師
佛 說 八 大 人 覺 經
續上句:「都要有這志願去度人。」
第八覺知,生死熾然,苦惱無量,發大乘心,普濟一切,願代眾生,受無量苦,令諸眾生,畢竟大樂。
其次第二點,有些人說一定要先度自己,才去度人,這說法也是對的。佛經亦有說:「自縛未除,能解他縛者,無有是處。」「縛」即給繩綁著,好像自己亦是給繩綁著,其他人亦給繩綁著,如果想救人,自己已給繩綁著,又怎可以去救人呢?自己的繩都未解除,而去解別人的縛,是沒有可能的,即譬喻自己的生死痛苦都未解脫,又怎可以去救人呢?現在所說的發大乘心,普濟一切,就是指剛才所說的第一種意義,所以阿難尊者說:「自未得度,先度人者,菩薩發心。」有這種度人的精神,自然就不敢害人了,你能夠這樣發心,就能消除無量之業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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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愍生法師
阿 含 摘 記
續上句:「從此就失去道心了。」
所以「世尊賢聖弟子,眼見色已,不起染著,無有汙心,即能分別此眼是無常之法,苦、空,非身之法;六情亦復如是。」我們要正知觀察,要如實的觀察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所對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外境,眼見色已,耳聞聲已,要不起染著之心。但若對它的本質不清楚,是不可能不起染著心的。所以要沒有染著之心,即要能分別這眼就是無常之法,何況是外面的色法、聲法等等都是無常之法。先把這個本質看清楚了,不要因為這些無常之法而讓自己流轉生死,這是佛給我們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告誡與囑託,生死能不能跳離,就看這�堙A一個是起染汙心而流轉生死,另一個不是起染汙心,能分別能見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都是無常之法、非我、苦、空、無我的法,不要為了滿足自己假法的需要而讓自己流轉不斷,這是佛的告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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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覺法師主講於紐西蘭,佛教青年協會筆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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