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概.說. | .欲.界.定. | .十.六.特.勝. | .八.背.捨. |
.體.驗.與.功.效. | .四.色.界.定. | .五.輪.三.昧. | .八.勝.處. |
.靜.坐.之.前.方.便. | .四.無.量.心. | .九.種.不.淨.觀.法. | .十.一.切.處. |
.靜.坐.示.範.圖. | .四.空.處.定. | .八.念.法. | |
.修.身.與.攝.心. | .六.妙.法.門. | .十.種.觀.想. |
.四.空.處.定. |
若能再向前邁進,厭色趣空,滅身歸無,以入於空,則名為無色界。 一、空無邊處定 因有色身,必有障礙,心為色縛,不得自在,內則受饑渴疾病等苦,外則要受寒熱刀杖等苦。 其實地水火風四大組合,報得此身,已屬苦事。經說:「一大不調,百一病起,四大不調,四百四病,一時俱動。」可見此身,為痛苦之根源。老子也說:「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,及吾無身,吾有何患?」行者若能脫離色籠,虛空無礙,寂然不動,何有過患?作此思維已,一心諦觀,此身九竅,一切毛孔,無不虛疏,如羅網相,內外相通;亦如芭蕉,重重無實;又如藕孔及魚網,逐漸觀至微末也盡,其心泯然,自住空緣。此後忽然與空相應,定中唯見無邊虛空,如鳥出籠無礙自在。滅三種色:一、可見有對色。二、不可見有對色。三、不可見無對色。證虛空定,名為空無邊處定。 由於心緣虛空,緣多必散,能破於定,而且虛空是外法,緣外法入定,定從外生,則不安穩,不如識處,既是內法,緣內法入定,則多寂靜。觀空處定,乃受想行識四陰和合所成,非屬色法。 二、識無邊處定 是虛無實,應捨空定,一心緣識,此後忽然與識相應,心定不動。而於定中,不見餘事,唯見現在心識,念念不住,定心分明,識處廣大,無量無邊,也於定中,記憶過去已滅之識,無量無邊,及未來應起之識,也無量無邊,悉現定中與識法相應,因識法持心,故無分散意,此定安穩,清淨寂靜,心識明利,不可為喻,名為識無邊處定。 若於定中,心緣於識,過去、現在、末來,悉皆無量無邊,而心緣無邊,緣多必散,而能壞定。其次前緣空處入定,名為外定,而今緣識入定,名為內定,無論依內依外皆非寂靜。若依內心,以心緣心入定,此定依從三世心生,並非真實。緣識心散,反能破定。 三、無所有處定 唯有無心識處,心無所依,方名安穩。因此要捨識處,繫心無所有處。無所有者,即非空非識,無為法塵,無有分別,如是知已,靜息其心,而念無所有法,是時識定便謝,此時一心內淨,空無所依,不見一切內外境界,唯寂然安穩,心無動搖。得此定時,怡然寂絕,諸想不起,尚不見心相,何況其他諸法?以色空識三者,均無所有,故名無所有處定,由於不起分別,所以亦名無想定。 行者修至於此,可謂進入腹心之地,但仍不應以此為足,需更深一層修非有想非無想定。 由於前修無想定中,仍有過患,一切皆不可得,如癡如醉,如眠如睡,無明覆蔽,無所覺知,以是不可愛樂此定。 四、非有想非無想定 諦觀前定受想行識之四陰,雖比色界細微,但也不免無常苦空等法,因此要捨前無所有定,而觀非有非無,我今此心,過去、現在、未來求之皆不可得,既無形相,亦無處所,當知非有,若果真無,誰知其無?無不自知,由此可見,言有言無,皆是戲論,故觀非有非無。如是觀時,不見有無想定,前修無所有處定,便即謝滅,進而其心任運住在緣中,於後忽然真實定發,不見有無相貌,泯然寂絕,心無動搖,怡然清淨,如湼槃相,是定微妙,於世間禪,無過其上。 外道進入此域,謂是中道,實相湼槃,常樂我淨,遂愛著此法,更不前進。又入此定,不見有無,但覺有能知非有非無之心,故即計此心,為是真神不滅。若佛弟子。知是受想行識之四陰和合,而有此定,是虛誑不實,並非有真神不滅的。凡夫之人,入此定中,陰界入細微不覺,故言非想。 以佛法說,唯有細色,而無粗色,具足十種細心數法。一、受。即識之領受。二、想。即識之細想。三、行。即法之行動。四、觸。即意之觸覺。五、思。即法之思維。六、欲。即有出入定。七、解。即法之理解。八、念。即念於三昧。九、定。即心如法住。十、慧。即慧根慧身。 而無色受,無明掉慢,心不相應,諸行等苦集法,和合因緣,則有非非想定。約凡夫說,言非有想;約佛法說,言非無想。合而言之,故名非有想非無想定。 如果聖者,即修滅盡定。滅盡定者,一切領受思想,一時滅盡,使六識心心所不能生起,都無見聞覺知,出入之息也盡。身證此定,能斷見思煩惱,而證阿羅漢果,超出三界,了脫生死。 又入初禪時,不緣五塵境界,五識暫滅。入二禪時,不能生起覺觀,尋伺暫滅。入三禪時,純受無分別樂,喜受暫滅。入四禪時,心念清淨不動,樂受暫滅。入無想定,六識暫滅。入四空定,色想暫滅。入滅盡定,第七識一分我執暫滅,而諸種子,實皆不滅。又四禪四空定,則第六識,微細現行,亦未全滅。無想定中,第七我執現行不滅。滅盡定中第七法執,現行不滅。以上行者修至不緣六塵境界,便妄計心識已滅。 是以如來藏識微細行相,唯有如來究竟了知,住地菩薩分證了知,二乘和外道之定慧,一切不能測量。 二、根本淨禪。 即修六妙法門,十六特勝,通明禪等,不生愛著,故名根本淨禪。智慧多的人,修六妙法門。禪定多的人,修十六特勝。定慧均等的人,修通明禪。根本淨禪,發無漏智,生無漏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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