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為什麼要研究佛學——釋迦牟尼佛所創說的學說,也就是佛法——佛說的法。和我們學佛的目的何在。
釋迦世尊住世時,說法四十九年,談經三百餘會,其究竟的意義乃在於破除我、法二執。我執是主觀的我,法執是客觀的宇宙。換言之,佛法的內容無非是剖釋人生——我,宇宙——我們所賴以生存的環境的真相的法則。我們生而為人,怎能對我們自己,和我們所處的環境一無所知?我們要認識自己,認識環境,就不能不研究佛法。至於學佛的目的,說來也很簡單,那就是我們在認識自己,認識環境之後,即不再為自己和環境所困惑煩惱,因而「轉迷成悟」,「離苦得樂」,使我們自己得到解脫和自由。
其實所謂佛法——釋迦牟尼佛說的「法」,本來就是宇宙自然的法則。這「法」是宇宙所本有,非釋迦牟尼佛「創造」或「制定」,佛常說:「法爾如是」,意思是他說的法,在自然法則上本來就是如此,但這法是釋迦牟尼佛以他至高無上的智慧所發現。佛發現了人生宇宙的奧祕,因而解脫成了「覺者」,佛不因此獨善其身,更發願把這奧祕向眾生宣說,希望眾生依他所說的教法學習修持,也洞瞭這種奧祕,也成為覺者,這就是世尊說法的本懷。
說到宇宙人生的奧祕,就有許多使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。比如說,宇宙由何而生,依何而立?它在時間上究竟有多久,在空間上究竟有多大?宇宙間繁雜萬端的事事物物,究竟有沒有一個規律,或是一個主宰?再比如說,人生由何而來,往何而去?生命的價值何在,意義又何在?千古以來,多少思想家,哲學家,科學家都在探索,但都沒有找到圓滿的答案。千古以來,能夠把這些問題圓滿解決的,祇有佛教。這裡在未談及佛教的世界觀以前,我們先看哲學上對宇宙人生作何解釋。
佛教所謂世界,就是普通所稱的宇宙。准南子云:「上下四方謂之宇,古往今來謂之宙。」佛經上說:「過去現在未來名世,東南西北上下四維名界。」這二者同是無量空間,和無限時間的合稱。因此,佛教的世界觀,也就是普通所稱的宇宙觀。
所謂宇宙觀,是人類對於宇宙的構成與變遷,及人類在宇宙間所處地位的一種看法或見解。歷來東西方學者,對於此一問題,百說雜陳,理論甚多,唯心唯物,各有所見。茲略述數家,以見一斑。
一、唯物論:唯物論者的宇宙觀,肯定宇宙間最基本的東西,祇是物質,除去物質,則無所謂世界。進而言之,人亦為物質。該派學者以為,人若去了心臟或大腦,即不能思想,因此認為思想必倚存於物質之身體,則無所疑。故當人死之後,肉體死亡,精神亦隨之消滅。故而不承認宇宙間有所謂精神的存在。該派學者更進一步認為宇宙間任何一種活動,都是由於物質的活動。所謂因果,條理,時間,空間等等,亦不外若干物理的特性,人們不能憑空造出一條物理學定律。就此而言,可見自然之原理,不倚存於人,而係獨立自存者。
該派學者以為,人之有感覺,亦如物之有重量及延展性等。感覺增到比較複雜的程度,即產生觀念。觀念複雜後始有反省,雖由此反省可見人有心靈,然此心靈,謂為物質所產生,亦未嘗不可。因此,唯物論者證明物質與精神的關係有三種論據;一、精神為物質的屬性。二、精神為物質的結果。三、精神為物質之一。
二、唯心論:唯心諭亦稱觀念論。此派學者,以精神為宇宙的根本,宇宙任何事物莫不自精神而來。此種精神作用,在人以觀念表現之;在物以力表現之。人之有觀念亦如物之有力。人類之能了解宇宙,亦因持其最實在的觀念。精神既有如此的意義,所以宇宙根本是合理的發展的。有物就有精神,此精神為物體得以存在的原因,其自身各具有條理性。我們宇宙一切,亦因各有精神,各有條理,故能相持得以協調,毫無混亂。
三、心物二元論:此派學者主張,宇宙根本上是有心物二重相異的性質。心與物在宇宙內各有其不相涉的二特性,心與物根本不能合併或附屬,其本身上即為實體。所以這一派學者的問題,常由心物關係一變而為身心關係,他們將思想與物質視為各循不同過程;身體與物質祇是結合,並未併合。
四、多元論:此與一元論相反,認為宇宙構成要素,不是一個,而是多個。因為宇宙萬象的本體是多個,宇宙間才有許多不同的現象。此不同的現象由於不同的根源,並非所有現象均由某一根源所演變。
以上就宇宙本體的性質言,有唯物,唯心,二元,多元不等。至於宇宙本體的生成,亦有機械論,目的論,調和派,超越派諸種說法。然以上學說,各有其缺點,我人不敢完全苟同。宇宙本體的性質,若說是唯物,則生命的創造,精神的作用,能力的轉變,用物質解釋是不夠的。若說唯心,但物的存在亦係事實,精神是不能創造物質的。二元論者謂心物各有不相涉的特性,但精神不能離開肉體而獨立活動。多元論者認為宇宙要素是多非一,則對宇宙根本統一性相矛盾。至於解釋宇宙生成演變的機械論,目的論,調和派,超越派,亦各有其長短,不能給予我們一個圓滿的解答。
此外,尚有宗教家說的神創造世界,創造日月眾星,造男女,造萬物。這種說法當作神話看則可,當作宇宙人生的真理看則不可。那麼,宇宙人生的真理在佛法上到底如何解釋呢?我們先看佛經上講的「五蘊世間」。
—— 擷取自《向智識份子介紹佛教》— 于凌波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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