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出家以來,在江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,更不敢赴什麼傳戒的道場,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著學力不足。三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,自心總覺非常慚愧的。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三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,情不可卻,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,但因時間匆促,未能預備,參考書又缺少,兼以個人精神衰弱,擬在此共講三天。今天先專為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歷史,他人旁聽,雖不能解,亦是種植善根之事。
為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,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,僧人無歸戒之舉,唯剃髮而已。魏嘉平年中,天竺僧人法時到中土,乃立羯磨受法,是為戒律之始。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,漸漸達至繁盛時期。
大部之廣律,最初傳來的是《十誦律》,翻譯斯部律者,係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,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。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。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,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,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,至唐初乃大盛。第三部是僧祇律,東晉時翻譯的,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。劉宋時繼僧祇律後,有五分律,翻譯斯律之人,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,文精而簡,道宣律師甚讚,可惜罕有人弘揚。至其後有有部律,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,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。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歷史,博學強記,貫通律學精微,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,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。義淨回國,翻譯終畢,他年亦老了,不久即圓寂,以後無有人弘揚,可惜!可惜!此外諸部律論甚多,不遑枚舉。
關於有部律,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,研究多年;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,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,又稍有變化,能適合吾國僧眾之根器故。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歷史大略說些。
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時期,以前所弘揚的是十誦律,四分律少人弘揚;至唐初四分律學者乃盛,共有三大派:一相部律,依法礪律師為主;二南山律,以道宣律師為主;三東塔律,依懷素律師為主。法礪律師在道宣之前,道宣曾就學於他。懷素律師在道宣之後,亦曾親近法礪道宣二律師。斯律雖有三大派之分,最盛行於世的可算南山律了。南山律師著作浩如淵海,其中行事鈔最負盛名,是時任何宗派之學者皆須研行事鈔;自唐至宋,解者六十餘家,唯靈芝元照律師最勝,元照律師尚有許多其他經律的註釋。元照後,律學漸漸趨於消沈,罕有人發心弘揚。
南宋後禪宗益盛,律學更無人過問,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;迨至清初,惟存南山隨機羯磨一卷,如是觀之,大足令人興歎不已!明末清初有蕅益見月諸大師等欲重興律宗,但最可憾者,是唐宋古書不得見。當時蕅益大師著述有毗尼事義集要,初講時人數已不多,以後更少;結果成績頹然。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,撰述甚多,有解隨機羯磨者,毗尼作持,與南山頗有不同之處,因不得見南山著作故!此外尚有最負盛名的傳戒正範一部,從明末至今,傳戒之書獨此一部,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,惟賴此書;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,然其功甚大,不可輕視;但近代受戒儀軌,又依此稍有增減,亦不是見月律師傳戒正範之本來面目了。
南宋至清七百餘年,關於唐宋諸家律學撰述,可謂無存;清光緒末年乃自日本請還唐宋諸家律書之一部份,近十餘年間,在天津已刊者數百卷。此外續藏經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猶有數百卷。
今後倘有人發心專力研習弘揚,可以恢復唐代之古風,凡蕅益見月等所欲求見者今悉俱在;我們生此時候,實比蕅益見月諸大師幸福多多。
但學律非是容易的事情,我雖然學律近二十年,僅可謂為學律之預備,窺見了少許之門徑;再預備數年,乃可著手研究,以後至少須研究二十年,乃可稍有成績。奈我現在老了,恐不能久住世間,很盼望你們有人能發心專學戒律,繼我所未竟之志,則至善矣。
我們應知道:現在所流通之傳戒正範,非是完美之書,何況更隨便增減,所以必須今後恢復古法乃可;此皆你們的責任,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勵進行!
—— 弘一大師 乙亥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講萬泉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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