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才疏學淺,不足擔當介紹佛理的重擔,並不是我故作謙虛,在浩瀚的佛法裡,古人早有「佛法無邊」的浩嘆了,沒有一個人敢說他完全透澈地瞭解了。(就是瞭解了也還不夠,因為佛法的目的,不完全是被瞭解的,而是要人照著去修行,去親證的。)而我不揣譾陋,要在這兒「簡介佛理」,我不得不聲明一句:「諸位在看過之後,如有疑問的,先不要驟然就下結論;『鬼扯淡』或『不過是如此而已。』請再請教更高明的師長或朋友,或直接寫信與作者討論。」
至於介紹那些佛理呢?取捨標準是這樣的:(一)作者確信自己瞭解,且能作深入淺出的說明的。(二)一個沒有佛學基礎的青年朋友也能了解的。(三)與青年朋友的思想或生活,目前比較相關親近的。當然要做到上面三點,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祗能說是努力去做而已。
俗語說:「條條大道通羅馬.」道理與道理之間也是融合貫通的,底下介紹的,難免和前章談過的有重複的地方,我們正可利用這機會,加深對佛理的認識。
佛學包羅萬象,卷帙浩繁,底下所介紹的,只是滄海之一粟而已。佛教認為一個人的行為造作,都是由三個方面表現出來的。(一)身—由我們的身體所造作的壞事有三樣,即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。(二)口—由我們的嘴巴所造作的壞事有四樣,即:妄語、綺語、惡口、兩舌。(三)意—我們的心所存著的壞念頭有三樣,即:貪欲、瞋恚、邪見。所以這身、口、意就叫「三業」——即三種行為的造作。綜合這三業所造作的壞事就叫十惡,如果能夠不違犯,那麼就叫做「十善」了。
現將十善簡單說明於後:(一)不殺生—不傷害有生命的動物。(二)不偷盜——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據為己有。(三)不邪淫——不違反道德、法律而貪圖女色。(四)不妄語——不說謊、幾個簡要的佛教道理不偽證。(五)不惡口——不以惡毒、污穢的話罵人。(六)不兩舌——不挑撥離間,不搬弄是非,破壞人與人之間的感情。(七)不綺語——不說淫蕩輕浮、雜穢不正的話。(包括使人想入非非的肉麻情話,以及毫無意義的廢話。)(八)不貪欲——不非份貪取、貪求無厭,應知足少欲。(九)不瞋恚——平心和氣、不惱怒、不光火,凡事皆做退一步想。(十)不邪見——不可昧於事理,不明是非,凡事應以智慧觀察,憑理智思考,不可輕生偏見與誤解。
—— 擷取自《佛教的精神與特色》林世敏著
初欲毀佛 悔而護法
商英初不知佛法,因遊一寺,見佛經莊嚴殊勝。忿然曰:「胡人之書,乃如此莊嚴,吾聖人之書,尚不能及。」夜間執筆呻吟,莫措一詞。夫人向氏,頗信佛,因問所呻吟者何事?曰:「吾欲作無佛論耳。」夫人曰:「既然無佛,又何可論?且汝曾讀佛經否?」曰:「吾何肯讀彼之經。」曰:「既未讀彼之經,將據何義為論?」遂止。後於同僚處,見案頭有《維摩詰經》,
偶一翻閱,覺其詞理超妙,因請歸卒讀。未及半,而大生悔悟,發願盡此報身,弘揚法化。於教於宗,皆有心得。所著《護法論》,極力讚揚,附入大藏。徽宗朝入相,時旱久,夜即大沛甘霖,徽宗書「商霖」二大字以賜。蓋取商書說命,若歲大旱,用汝作霖雨之義以褒之。。
—— 擷取自《印光大師說故事》印光大師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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