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是《金剛經》中十二類眾生之一,其本質由眾緣和合而成,眾緣一旦分散,生命也告結束。《楞嚴經》云︰「因緣和合,虛妄有生,因緣別離,虛妄名滅。」由此可知,吾人之人生,內而身心,外而世界,眼之所見,耳之所聞,一切萬事萬物,不過虛妄而生,虛妄而滅而已,幻化不實,如空中華,水中月,本無所有,此旨唯有佛教徹底明瞭。
《中觀論》云︰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說無生。」又說︰「已生無有生,未生亦無生,離已生未生,生時即無生。」由此鐵證,可以說明,人之本性,無生無滅,湛然常住,真精圓明,不變不移。常人不知,認為吾人出胎之後,叫做「生」。生的狀貌,名為生相,不知有生以後,生之狀貌已遷,生相即無。如果認為未出胎前,名為生相,與常識不符。吾人應知,生的狀貌,於已生、未生二時,皆不可得也。凡事物有生有滅,其體尚無有生,何得說滅。所以論云︰「離已生未生。」是故說無生。第四句︰「生時即無生。」於表面看,似乎自相矛盾,前後不符,其實,於法性本體上言之,生無生相,滅無滅相,而又不礙生生滅滅之事,豈非生時即無生。因為諸佛聖者,由修證得,清淨本然,性淨明體,徹見性體,無生無滅,無人無我,無因無果,無善無惡,永脫六道,得大自在。凡夫則否,從無始來,無明所縛,長時沈迷聲色物欲,於法性體上,祇見有生有滅,有壽有夭,有賢有愚,有貴有賤,妄想顛倒,一切俱備。
綜觀經論至理,聖凡分途,皆由其心善惡消長所致。因此人們若用善心,即上品人;若用惡心,即下品人。世俗占卜星相之書云︰「有心無相,相隨心生,有相無心,相隨心滅。」亦有其理。由此觀之,世間之吉凶禍福,壽夭窮通,尊卑貴賤,榮辱得失,其實不外本心善惡消長而已。善長則為吉福壽貴榮得;惡長則是凶禍夭賤辱失,是以明白佛法之士,不必問卜消禍,不必叩神邀福,祇反觀自心善惡,心善一切皆吉,心惡一切皆凶。俗語所謂︰「福至心靈。」正是善念乃心之靈明發揮。所謂︰「善既從心生,惡豈離心有,善惡是外緣,於心實不有。」
中國儒釋道及其他各種宗教,莫不提倡要人行善,捨己為人。所謂︰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,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」此是千古不能移易的定律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因果報應,如影隨形,誰能不信。因此到處懸著「為善最樂」四個大字,意在提醒世人,要想安居樂業,首要先正其心,心正則身修,身修則家齊,家齊則國治,國治而後天下平。世人既言「為善最樂」,亦必有「為惡最苦」之原理存在,因為沒有「為惡最苦」,絕顯不出「為善最樂」的道理來,兩者必定互生互滅,相對而成。所謂︰「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。」兩者之理,雖然對衡,但很奇怪,到處皆是懸著「為善最樂」的這一面,從不曾見掛著「為惡最苦」的那一面,當然此理不難知曉,因為世人時時刻刻欣樂厭苦,非但視痛苦如冤家,就是苦之一字也不願提及。人人喜聽吉利之言,不願聞到逆耳之聲,以為這樣就可以避免諸多痛苦。其實不然,就因世人不曾鑽研苦之根源,才受種種的痛苦,假使大家能夠瞭解苦的根源,用智慧刀將苦根斬斷,試問痛苦又從何處發生?因此我們也應該將「為善最樂」反面之「為惡最苦」的道理來時常警惕世人。假使世人畏苦果,即不應該種苦因,苦因不種,苦果不成。
於此首解善惡二字,試問大家認為何者是善,何者是惡?實在善惡沒有一定的標準。若人以為刀仗是屬於兇器,定它為惡,假使利用刀仗去救生命,即變成為善事;若人以為資財是屬於善美,稱它為善,假使利用錢財去殺生命,即變成為惡事。舉一反三,沒有一樣是屬於善或屬於惡。實在善惡由心而發,心欲善則一切皆變為善,心欲惡則一切皆變為惡,善惡在心,不在於物,由此而論,一切善惡以心為主,外物皆隨心轉而已。
對於「為善最樂」之哲理,於此舉例,假如我人隨時隨地,忽見有人,將遇大險,於千鈞一髮之際,及時趨前搶救一命。所謂︰「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。」試想其心該有如何的高興,可能終日流露著怡悅的神情,總覺自己作了一件天大的好事。須知身體以心為主,心能時常暢快舒懷,自然影響所及,脾健胃開、心靜神寧、睡眠安穩、心廣體胖。諺云︰「笑一笑,少一少。」此人既能心安理得,歡悅於心,必能「有諸內,形於外」。面上時常從容和悅,人見人喜,親屬看重,朋友敬仰,在上位必獲下者敬重,在下位必蒙上者垂慈,因為樂善,厚德載福,所以能夠長壽富饒,不遭惡運,逢凶化吉,遇難成祥。
反之「為惡最苦」之原理,正與前面相反。假如我人無故殺害人命,其心該有如何的憂戚,不論此人怎樣兇惡,或如何壞心腸,祇要作了違天背理的事,其人必定心驚肉跳,恐怖異常,就是吃飯也提心吊膽,睡覺定作惡夢,食不甘味,寢不安枕,行住坐臥都在疑神疑鬼。如果一個人時常戚戚不樂,日久天長,必會影響所及,脾傷胃損、消化不良、精神不寧、心跳失眠。如此積年累月,必定體力衰弱,面黃肌瘦,人見人厭,親屬懶理,朋友不顧,資窮財盡,無處覓食,貧病交加,饑渴逼惱,此時雖有慈親孝子,也不能相救,因為因果報應,自作自受,就是諸佛菩薩與天地鬼神,皆不能挽救萬一,此是「為惡最苦」的現作現報,分內應受,不能轉移別人。
人的福分,似是燈油,燈油加時,火花愈光,燈油若竭,火光即熄。因此人們應當時時修福,發揮心中善念,而修福之行,莫過敬重師長、供養三寶、印刻佛經、贈醫施藥、救濟災荒、齋戒放生、修橋補路等等,作此善事,即是修福,壽光福燄,必定綿長。相反,殺生害命、損人利己、為非作歹、追求物欲、老奸巨猾、投機取巧、訛詐拐騙、嫉賢妒能等等,即是作惡,有此惡業,如油枯燄盡,生而病苦禍至,死而墮落惡道。
有福無慧,縱能長壽,亦是缺陷,若為富不仁,使人輕蔑,臭名千秋,惡貫滿盈。佛說,智慧如人眼目。一個人如果沒有眼目,縱然可以行路,途徑不明,難免有墮坑落塹之危險。必須能明善惡、辨是非、知遠近、量高低、讀經求解、旅行交遊、廣學多聞,作此功夫,即是修慧。有福兼有慧,自能有威可畏、有儀可敬、顏色光澤、氣力充盛、衣食豐足、家庭和睦,任到何方,常為人之傾城愛戴,遠之則可望,近之則不厭,今生為人師,轉世生善道,豈不榮哉!
修福慧之要,最貴信心堅定,努力精進,日久天長,福慧具足,雖無所求,一切順利,自然行運。不必求神拜鬼,妄想陞官發財,吉祥如意,東成西就,一本萬利等等迷信習俗。《地藏經》說,如果人們殺害畜生,以此求福,不但無益,更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諸上善人,要求老少平安,長命富貴,福慧雙增,唯有依賴佛陀的啟示,實際履行,日積月累,自有所獲,得大受用。
人之一念心性,有理有事。理者,不變之體,廣大精微,獨一無二,如冰即水,天堂地獄,皆如泡影,作善作惡,亦非實有。事者,無有一事一法,不顯明昭著,如水結冰,依正二報,一切宛然。
所謂︰「無不從此法界流,無不還歸此法界。」凡夫眾生不解冰即水之理,祇見隨緣之用,不見不變之體,所以從無始來,順生死流,枉受痛苦,作善升天堂,作惡落地獄,執為實有,不解真空。因此佛陀權巧方便,首先以人天乘,教人修五戒十善,使得人天善報。四悉檀中,謂之世界悉檀,令生正信故。由此逐漸達到為人悉檀,對治悉檀,第一義悉檀。四悉檀中總攝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。佛本無法可說,有四悉檀因緣故,也可得說。
如果人人都能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立天下之正位,行天下之大道,世界自然和氣致祥,兵革消弭,風調雨順,國泰民安,五濁惡世即時變為清淨樂土矣!
擷取自《學佛文集》—暢懷法師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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