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乾隆甲辰,濟南多火災。四月杪,南門內西橫街又火,自東而西,巷狹風猛,夾路皆烈焰。
有張某者,草屋三楹在路北。火未及時,原可挈妻孥出。以有母柩,籌所以移避。既勢不可出,夫婦與子女四人,抱棺悲號,誓以身殉。時撫標參將方督軍撲救,隱隱聞哭聲,令標軍升後巷屋尋聲至所居,垂綆使縋出。張夫婦並呼曰:「母柩在此,安可棄也?」其子女亦呼曰:「父母殉父母,我不當殉父母乎?」亦不肯上。
俄火及,標軍越屋避去,僅以身免,以為闔門並煨盡,遙望太息而已。乃火熄巡視,其屋巋然獨存。蓋回飆狂忽作,火轉而北,繞其屋後,焚鄰居一質庫,始復西也。非鬼神呵護,何以能然?
此事在癸丑七月,德州山長張君慶源錄以寄余。與余《灤陽消夏錄》載孀婦事相類。而夫婦子女,齊心同願,則尤難之難。夫二人同心,其利斷金,況六人乎?庶女一呼,雷霆下擊,況六人並純孝乎?精誠之到,哀感三靈。雖有命數,亦不能不為之挽回。人定勝天,此亦其一。事雖異聞,即謂之常理可也。余於張君不相識,而張君間關郵致,務使有傳,則張君之志趣可知矣。因為點定字句,錄之此編。
【譯文】
乾隆甲辰(一七八四)年,山東濟南常常鬧水災。這一年四月末,南門內的西橫街又發生了大火,火勢自東而西。這條街巷路面狹窄,再加上風急火猛,很快就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。
有位張某,他家的三間草屋就座落在這條街巷的路北。當大火還沒撲來之前,他原可以帶領妻子兒女轉移到安全的處所,只因家中還安放著他母親的靈柩,火勢蔓延之際,他們還在籌措如何把靈柩移離火區。瞬息之間,大火逼近,其勢已不能逃出火海了。張某夫婦和他們的四個兒女抱著棺材大哭,誓死要以身為老母親殉葬。
當時濟南巡撫的屬下撫標參將,正在現場指揮軍隊士兵救火。隱隱約約聽到街北有哭聲,就命幾名標軍登上後巷屋頂尋聲救人。標軍找到張家六口人,便從房上垂下一根大繩子,讓他們繫住,好一一營救上來。張某夫婦卻大喊:「母親的靈柩在這兒,我們怎能棄而不顧?」那四個兒女也不肯上,哭喊道:「爸爸媽媽要殉身奶奶,我們也要陪同爸爸媽媽死在一塊兒。」猶豫之間,烈焰掩至,標軍們只好跳上鄰居的房屋,才得以脫身。當時人們都以為張家一家六口,連同那三間草屋,必定化為灰燼。眾人望著熊熊烈火,只有長歎而已。
大火熄滅之後,人們巡視現場,意外地發現張家三間草屋依舊巍然獨存。原來,當火勢將要撲向張家時,忽然刮起一陣暴風,把火勢捲而向北,繞過張家屋後,燒掉鄰居的一座倉庫,又轉而向西。這種現象,若非鬼神的呵護,哪有可能?
這個故事是乾隆癸丑(一七九三)年七月,德州書院山長張慶源先生,把當時的情形記錄下來郵寄給我。這和我在《灤陽消夏錄》中記載某寡婦的故事相類似。然而,能做到夫妻、子女六人齊心同德,誓死殉孝,實在是難而又難了。常言說:「二人同心,其利斷金。」何況他們是父母子女六人同心呢?《淮南子•覽冥訓》中記載齊國一位寡婦,因蒙冤受屈,不能自解,呼天作證,頓時雷電下擊,景公之台損壞,為她洗雪冤枉。何況張家六口皆是至孝啊!精誠之至,必能感通天地神靈。即使命數有定,神鬼也不得不給予挽回。這也是人定勝天的一例吧!這個故事聽來奇異,但說它順乎情理也是可以的。
我和張慶源先生並不相識,而張先生卻把此事記錄下來輾轉郵寄給我,務必使它流傳。張先生的志趣也就可想而知了。因此,我把原文加以潤色著錄於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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