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八期 佛法自由談

 

 
   
   
       
       
 

   
 

 

對自己的身體、物質及家庭眷屬等,一切一切都會生起愛著、貪著不捨,其實是追求;追求越多,痛苦便越大。當然,不是教人不要生活,其實祗要衣、食、住夠用就可以了。要知足才能常樂,不然痛苦便會多了。貪求無厭,有多的時候還想要多:一萬、十萬、廿萬......,要求越來越多,錢是得來不易的,要花很多精神和心血才能賺取得來,可以說是從痛苦中得來的。就是生活差點也不需拼命追求:豐裕亦不要貪著,免致失去時痛苦更多,要任用自在:就是對於子女、父母,夫妻的感情也要適可而止,不要過份溺愛,有困難時當應幫助照顧他們,問題解決後,不要過於執著、貪愛;否則煩惱痛苦便會多了。